资质新标准一旦公布,现有的三级资质将不存在!住建厅最新资质政策问答
发布时间:
2023-05-26
此前,湖北省住建厅发布过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政策问答(第三版)》。就目前过渡期间的资质申报、延续、三级资质取消等问题,给出明确答复。
4月14日,湖北省住建厅又发布了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政策问答(第四版)》(文末附完整问答),对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、三级资质取消等问题作了最新解答!其中:
编者注:具体见正文部分
3、对主要人员社保的考核范围、缴纳时间有何要求?
近日,有网友在广东省住建厅咨询三级资质延期问题,住建厅于3月31日回复。
问:您好。我司有叁级总承包资质在2023年9月到期,到期后资质有效期是否自动顺延至2023年12月31日?谢谢。
答:您好。您的来信我厅已收悉。
根据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建办市〔2021〕30号)第二条,为做好政策衔接,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,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,有效期届满的,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。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,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。
企业在省内外进行生产经营活动,持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和住建部(建办市〔2021〕30号)文件即可,不需要四库一平台有相关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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